close
汽機車族注意,交通部本周公告修正「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」,明年元旦起測速照相取締標,將從現行「前有測速照相」、「常有測速照相」等文字告示牌,統一改採照相機的圖示(圖,交通部提供),新設標誌優先試用,舊標誌不需馬上拆除,但更換牌面時須換成新款。
此外,這次公告也將替代道路線指標統一採螢光黃綠底、黑字規格,並於即日起上路,目前國道和省公路已試辦採該規格;另也公告規定,道路英文路牌應採漢語拼音,避免因拼音不同,造成外國民眾混淆。
現在國內各單位設置的測速照相取締警告標誌,均採告示牌標示,但牌面大小、格式、文字內容不一,有的寫「前有測速照相」、「常有測速照相」,或「本路段測速照相請勿超速行駛」等,有一行字、兩行字,讓人眼花撩亂;但美國早已改成「照相機符號」,交通部去年預告修正相關辦法後,本周正式公告。
根據規定,若採用固定或非固定式科學儀器取締超速違規,一般道路須在取締照相機前三百公尺至一百公尺間,高速公路、快速公路應須在測速取締前三千至一千公尺間有明顯標示。
以下文章來自: https://udn.com/news/story/7314/2529494有關翻譯的問題歡迎諮詢天成翻譯社
全站熱搜